(有二维码)规范驾驶员培训和考试 我市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作者:  徐蕾

  规范驾驶员培训和考试

  我市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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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正在对准备考驾驶证的学员进行培训  本报记者徐蕾

  本报讯(记者徐蕾  通讯员张晓东)“严厉打击各种驾驶人考试违规行为,净化驾驶人考试环境,维护驾驶人考试公平、公正。严厉打击驾培行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稳定、安全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5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联合执法组,启动为期7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在驾驶人考试方面,联合执法组将针对8项不利于考试公平、公正的问题进行整治。考场或其工作人员参与、组织、包庇、纵容考试作弊的;考场违规开展收费适应性训练;考试场地或者考试车辆存在作弊标记的;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的;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篡改、伪造、删除考试数据或考生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以欺骗、敲诈等方式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都在此次清查整治之列。

  在驾驶人培训方面,将以未落实驾培机构安全主体责任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行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对全市驾培机构资质进行全面复核,排查驾培机构与准入条件是否一致。对驾培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练员、教练车、学员管理情况。如,驾培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是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是否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是否按规定建立教学车辆档案等情况。

  严查驾培机构如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未按照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行教学;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不在核定教练场地和未按指定路线进行培训的;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教练车乘坐与教学无关人员的;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在专项检查中,联合执法组将对检查中发现驾驶培训机构、驾驶人考场存在问题的,通过约谈、限期整改、停业整改等处罚措施严肃处理。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由(备案)许可部门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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