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交通”督导检查 让文明交通深入人心
作者:  张玲

开展“文明交通”督导检查

文明交通深入人心

本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张萌)四月份为中心城区“交通严管秩序整治月”,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是否有提高,各单位干部职工是否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426日,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明办,对示范区长江东路的白河卫生院、市二十三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市三十七小、南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五家单位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挂牌、电动车拆篷除伞等文明交通工作实地督导检查。

   当天上午730分,在长江东路白河卫生院,检查组通过对门前和院内车棚的检查,发现卫生院工作人员均能够文明出行,按照要求佩戴头盔、电动车辆均悬挂车牌,无加装篷伞情况。

    745分,在市二十三中,检查组查看了教职工生活区、停车区,车辆停放有序,无不文明现象。随后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示范区税务局、市三十七小、南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门前道路和院内进行检查。经过对5家单位进行抽样观测,累计230名电动车驾乘人员均能够佩戴头盔,头盔佩戴率达到100%,未发现加装篷伞现象,电动车均按照要求悬挂号牌。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明办徐斐主任表示,辖区外来人口多,学校相对集中,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和各单位文明出行,文明办和交警勤务八大队从加强宣传入手,定期入学校、进单位普及安全知识,并要求各单位门卫对进入单位车辆严格检查,未悬挂号牌和加装篷伞车辆不允许入院。交管部门还与辖区派出所、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在高峰时段对学校周边道路进行严管,组织志愿者参加护学活动,确保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出行环境安全顺畅。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常态化联合市、区两级文明办对城区各学校、单位、社区文明交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通报,不断巩固提升文明交通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