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托”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学托”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作者:  于欢

“我能安排学生去重点学校上学”

“学托”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我有关系,能安排学生去重点学校上学……”遇到有人说此类话,你可一定要慎重、淡定!否则极有可能落入骗子圈套。4月18日,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以安排学生入学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希望警示世人,孩子的前程,唯有努力学习才是王道,没有所谓的捷径后门可寻。

  在外人眼里,80后的小红能说会道,路子广,可谓八面玲珑。有了这样的人设,再加上小红不断声称“咱有关系,能安排学生上学”,在去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季前,两名家长通过中间人分别向其支付了3.5万元、3.85万元用于帮孩子入读名校。

  骗子的伎俩都是一样的,拿到钱后,小红承诺的“进好学校上学”迟迟得不到兑现,面对急哭的家长,她还用“还在操作中,别急”搪塞。据她供述,诈骗所得的7.35万元,一是用于日常花销,二是用于弥补之前向他人谎称可以办理学生上学造成的亏空。

  所谓的挖东墙补西墙,岂能将此弥天大谎圆了!去年9月27日,小红被幡然醒悟的家长扭送至公安机关,到案后她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案的宣判,告诫和警醒学生家长要保持理性,走正规程序,切勿相信自称“有关系的人”,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相关内容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