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问题”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
法院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本报讯(记者于欢)任由孩子惹是生非胡作非为,不管不问的家长也有可能被罚款拘留!4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一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也蕴含着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新生的期待。
据了解,16岁的未成年人小蒋(化名)因犯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一年零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在二审审理期间,考虑到犯罪情节较轻的男孩后悔不已,渴望重回校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男孩二审改判缓刑,并为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法官还发现男孩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父母的放任不管最终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法院依法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并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督促其父母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了让小蒋改判后顺利融入校园,少审庭法官还邀请了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特聘的家庭教育专家对小蒋及其父母进行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引和心理辅导。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一纸“家庭教育令”不只是约束,更是要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责任意识,用正确的思维、方法、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及习惯,让家长们充分了解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性,努力成为“合格”家长。此外,家庭教育令是有强制力的。收到家庭教育令后,如果不按照相关规定去做,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延伸: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其中,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