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与巡回法庭同行)校园内学生被撞伤 巡回法庭解纠纷
校园内学生被撞伤 巡回法庭解纠纷
本报讯(记者于欢)在学校被同学撞倒受伤了,这可咋办?3月9日,南召县法院城关法庭将此案件搬进该县城关镇一初中公开审理,为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据了解,原告小伟(化名)与被告小磊(化名)是该县某小学学生。2021年9月的一天,小伟在校园内被小磊撞倒。经诊断,小伟的右侧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后花费近两万元治疗。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小伟将学校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当地法院。
考虑到该案对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注意校园安全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南召县法院城关法庭遂决定在学校进行巡回审理。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吴丰成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诉争焦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向旁听师生们直观展现了庭审的具体过程。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校方赔偿原告小伟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15958元,该责任由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校方责任险限额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