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城区掀起“春雷行动”
——记者直击首日整治情况,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是重点
本报记者 张玲 文/图
3月5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非机动车及行人净化路面通行秩序“春雷行动”,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3月5日上午,记者走上街头,直击“春雷行动”整治首日情况。
现场直击:
非机动车上路任性
交警守路口严查处
当天上午9时,城区人民路府衙路口附近,在此执勤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一大队交警正在对过往的电动车安装牌照、佩戴头盔情况、违规加装车篷及挡风被等进行检查。两名未戴头盔的15岁男生同乘一辆电动车自南向北行驶至此,交警立即拦下。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出行,经询问,两名男生表示是瞒着家长偷偷将车骑出来的,经过批评教育,他们认识到错误,推着电动车离开。
10时25分,交警拦下了一辆违规加装车篷的电动三轮车。去年9月份,我市启动电动车挂牌工作以后,要求3个月内拆除车上加装的篷、伞等物,每位给电动车挂牌的车主都签过承诺书。加装的车篷被当场拆除。记者看到,被拆除的电动车大多是电动三轮车,车主被查后都能积极配合交警现场拆篷。
勤务一大队一级警长丁举川说,个别市民对拆车篷不是很理解,电动车安装遮车篷后,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和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降低了驾驶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遮挡了驾驶人视线,存在着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人民路府衙口车流量、人流量大,非机动车的无序停放是影响道路出行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当天上午11时左右,该路口的护城河桥上停放着多辆电动车,影响了道路的畅通。交警告诉记者,在这里停车的大多是来附近购物的,近段时间,交管部门天天在此清理乱停乱放,但是前脚刚清理完,后脚还有人停。正说着话,一名女士把电动车骑过来停在了桥上,交警立即上前,提醒不能停车。
在人民路与汉冶路交叉口附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特勤大队设立了交通秩序整治集中学习点,对于骑乘非机动车辆未佩戴头盔、逆向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通过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签订《南阳市民交通守法承诺书》等方式进行处罚,提醒市民出行时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春雷行动”:
通报曝光多策并举
共创文明有序交通
此次“春雷行动”从3月5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整治的重点是电动车(两轮、三轮、四轮)未登记挂牌;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骑乘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挡风被、私自焊制车篷等;自行车、电动车逆向行驶、机非混行、闯灯越线、横穿马路、随意掉头以及行人不走人行过街道、闯红灯等。
在整治中,针对电动车违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多措施全方位开展行动。未登记挂牌的:3月10日后,符合“国标”和挂牌条件的电动车,督促其按正常程序挂牌;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一律当场查处、依法处理。未佩戴头盔的:采取扫码登记、戴小黄帽协助执勤、抄写法律法规或文明条例、签订保证承诺书等形式予以惩戒;多次违法违规的,依法从重处理。私设篷伞、挡风被的:限期进行教育,并督促其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抄告文明办,向行为人所在单位、街道办、社区等进行通报,加强教育和管理,并由媒体进行警示曝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创文明交通新局面。
拆除电动车违规加装车篷
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乱停乱放电动车。
劝导行人文明出行
拆除三轮车违规加装车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