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吃管住管机票 来玩还给八千元 求职路上,这样的“好事”你可曾遇过?今天,咱们来揭揭这些骗局的老底
作者:  于欢

管吃管住管机票   来玩还给八千元

求职路上,这样的“好事”你可曾遇过?今天,咱们来揭揭这些骗局的老底


本报记者 于欢

“打打电话,成功添加一个微信就能赚15元,空调屋里冬暖夏凉轻轻松松挣大钱……”

这事,您信吗?时年18岁的邓州小磊(化名)求职心切,对此深信不疑,不料想却走上一条电信诈骗不归路,被判刑3年。

新年刚过,又到了外出务工求职的旺季。面对形形色色的招聘信息,如何做到慧眼识聪?2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6起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劳动者外出务工求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求职“套路”,谨防被骗。


每天打打电话  轻松月赚四千元


开头所提的邓州青年小磊初中肄业后,迫切想找份工作挣钱。2020年12月份,他通过一次聚会认识一朋友。朋友号称有一份“每天打打电话就轻松挣钱”的客服工作,让他信以为真很快入职。

每天早上领取一张电话卡,按照固定的话术,自称金融公司客服,拨打由经理提供的数千个电话,广撒网等待鱼饵上钩。若对方有意贷款,则将其加上微信,再由经理负责下一步话术“诈骗”。一天操作后,每晚结算自己业绩。按照加一个微信抽成15元的“薪资待遇”。一个月后,小磊算了一下赚了4000元,“因为这活轻松打电话就赚钱了,是不是违法,我就没想那么多。”

和小磊一样“没多想”的还有6名年轻人。2021年12月17日,小磊因诈骗罪被判三年,其他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罚金。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哪有轻松赚钱的工作。求职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工作,比如到各地的人力资源市场参加各种招聘会,谨防上当受骗。”主审此案的法官周韬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开发赌博游戏APP  非法获利两百万


身为IT精英的大伟本应拥有一份光明的前途,他却因贪念毁掉了自己。

2018年,时年35岁的他在寻找工作时,在网上结识了一网友(另案处理)。该网友了解到他拥有一身过硬的互联网技术后,怂恿与其一起成立科技公司,做赌博游戏“来钱快”。同年9月,俩人说干就干,租来房子、买来电脑等相关设备,开始招兵买马。在明知是要做赌博游戏的前提下,又有8名应聘者加入了这家以大伟为核心的赌博游戏开发团队。

这群被金钱蒙蔽了眼睛的人先后研发了20多款赌博游戏APP,并提供日常技术维护,随后在2019年1月到2020年6月,非法获利达200余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7月27日,大伟和他的“团队”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大伟被罚15万元,并将其80余万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主审法官刘子国对此深感痛惜,他表示,网络的开放性、便捷性以及网络行为的隐蔽性使网络犯罪变得轻而易举,尤其是对于具有较高科技手段的年轻人而言,犯罪成本大大降低,具有专业能力则更应合理运用自己的技术,不要因为一时贪念,毁掉自己的大好前程。


提供机票管吃住 来玩还给八千元


“我给你提供机票、高铁票来广东玩,再给你8000元,只要你把你的账号给我。”2021年春节前,在网上聊了很久的网友忽然有一天对大林(化名)这样说。

春节后,想着出去找工作的大林就这样来到广东。尽管已经得知网友要用自己的账号走网络赌博流水,他仍毫不犹豫将自己名下一家传媒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对公账号给了对方,换来8000元钱。后经审查核算,他提供对方使用的对公帐户自202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共计入账200余万元。

2021年10月25日,大林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主审法官张贺表示,买卖、借用银行卡为不法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绝不是贪图小利的“一时疏忽”,而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下游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求职者切勿因不法分子许诺的蝇头小利而沦为他们的犯罪工具。


做代理赚两千  结果还被判了刑

 

在某境外赌博网站上注册了代理账号,除利用该账户参与赌博外,还积极推广发展下级会员谋利。2017年12月,这是时年20岁的小正(化名)找的“一份工作”。两年间,他所持有的代理账号下,发展13个会员参与境外赌博,累计充值220余万,提现金额200余万。

可笑的是,作为代理的小正在该赌博平台所抽取的佣金共计2000元。

2021年3月30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正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2000元予以追缴。

“这是典型的不学法、不懂法!”审判长宋长青对此感慨颇多,他表示开设赌场不仅害人害己,还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为赌博网站作推广,发展下线,无异于为虎作伥,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因贪图利益而成为犯罪行为的“帮凶”甚至“共犯”。


卖卡获利六百元  沦为罪犯“帮凶”


求职时认识的朋友说,开网店需要银行卡走流水,承诺每张银行卡给200元好处费。

“卖一张银行卡能赚200元,反正这卡我也不用了,也没啥的。”本着这种想法,2020年5月,小红(化名)将银行卡卖给了朋友。为了再多赚点钱,她又跑到银行办了三张银行卡,并将其卖给朋友,获利600元。

不料想,她卖出的银行卡竟成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诈骗,仅2020年6月8日至9日期间,累计流入资金金额达50余万元。

她和那个买其银行卡的朋友也均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9个月,并各处罚金。

“无端成为犯罪分子,这又是‘法盲’酿成的悲剧。”主审法官王立京对此非常痛心,他表示,在求职时,首先不能贪图小便宜;另外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要做受人摆布的“工具人”,沦为犯罪分子“帮凶”。


招来员工买卖账户 双双陷入囹圄


时年48岁的大路(化名)在2018年底至2019年期间,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某工商局注册多个虚假公司和个体工商执照,后利用其办理的工商执照骗领6张对公银行账户并出售获利2000元。感觉找到了“生财之道”,他便在网上招兵买马。

27岁的小明(化名)是大路“招”来的一个“员工”。小明的工作很简单:通过QQ群发布收购信息,引诱并帮助他人注册虚假公司或个体工商执照,骗领对公银行账户后购买。

这样的勾当岂能长远。2019年12月,两人连同其余几名同伙被警方抓获。

后经法院审理,大路等人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小明等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主审刘子国认为表示,政策的放宽,注册企业的准入门槛开始降低,简单的注册手续并不是各种黑色交易的“新财路”,严查企业对公账户的非法买卖,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求职时遇到类似的“工作”,一定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