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作者:  赵明禄

修订后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31日起实施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本报记者 赵明禄 /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且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3 1 日起,修订后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实施。新规将给我们的生 活 带 来 哪 些 影 响 ? 321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了解南阳市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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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里的可降解撕拉袋

新规对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进行规范

 

   近日,《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将于 3 1 日起施行。《办法》对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了规范。

   垃圾分类要做好,源 。《办 法》提到:鼓励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等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净菜上市;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应当主动提供和使用绿色包装;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其中,“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一些超市已使用可降解环保购物袋

 

   321日,记者在市城区万德隆超市收银台处看到,不同规格的购物袋上,都标注着“可降解环保购物袋”字样。“去年,我们所有店里的购物袋都更换为可降解环保购物袋,承重5公斤的一个收费0.2元,承重7公斤的收费0.3元。”超市工作人员介绍,除了收银台的购物袋,超市所有供消费者自行取用的撕拉袋也都是可降解的。

“我们以前采购的一次性塑料袋不是可降解的,也快用完了,我们已经和邓州金碧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准备定制一批可降解环保塑料袋,31日前使用。”在市城区文明路一家餐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订购了无纺布材质的打包袋,将来也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在柴庄农贸市场,记者看到,一些菜摊上供消费者免费使用的袋子仍是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一些菜摊摊主表示,愿意按照政策规定,使用可以降解的环保购物袋。“可降解的环保购物袋应该比一次性塑料袋贵,到时候也像超市一样对可降解的环保购物袋收费。”一些摊主说。

 

 

餐饮店不主动向堂食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

 

    《办法》还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221日,记者在市城区八一路多家餐饮店看到,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可重复使用的筷子,没有看到一次性筷子、调羹。“我们也准备了一次性筷子、调羹,放在收银台处,如果消费者主动要求,才会给他们。”一个早餐店店主说。

在市城区梅溪路一家米线店,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给一位顾客打包,里边放的有一次性筷子。“消费者点外卖时,担心消费者用餐不便,就会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和调羹。”这家米线店的工作人员介绍,有许多点外卖的是在单位加班,如果不配送一次性筷子,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消费者表示会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

 

321日上午,记者在市城区柴庄农贸市场采访了在此购物的市民。对于未来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大家都表示支持。

 “支持环保,我很早就开始自备购物的布袋了,不仅拎着结实,还能省钱。”消费者王女士表示,超市的可降解环保塑料袋都是收费的,如果买的东西少,就直接用超市免费提供的撕拉袋,如果买的东西多,就会自己携带购物袋。“如果下一步菜市场买菜时塑料袋收费,我也自备购物袋。”

小李是一名律师,因为经常加班,一天中两餐都要靠外卖员 “投喂”的他自称是“重度外卖依赖者”,他表示将会身体力行支持相关规定,“未来点外卖也不打算索要餐具了,我已经备好了金属筷子勺套装,算是为环保做贡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