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通讯员丁欣)近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西峡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中共西峡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标准化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在考核内容设计上,该办法紧密结合巡察工作实际,从报告撰写、反馈移交、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纪律、获得荣誉等八个方面考核巡察工作,考核内容更加全面,评价指标更加精准。
“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巡察组巡察报告质量进行现场测评打分,以领导小组成员打分平均数作为各巡察组巡察报告质量评价得分。”“向被巡察单位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每份计0.5分;下发《整改通知书》,每份计1分,以相关文书为准……督促被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巡察和整改期间建章立制的,每项计2分,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正式文件为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每条计3分。”《办法》不仅注重对考核内容精雕细琢,还注重科学设置考核要点和相应分值,充分体现出考准考实。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办法》除了加分项外,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否决项,给大家提前打好“预防针”。
与此同时,为激励各巡察组创先争优,《办法》最后规定:“每轮评价最后一名的巡察组,给予组长提醒谈话。连续两轮最后一名的,组长表态发言。连续三轮最后一名的,或者连续三轮移交事项和问题线索均被相关部门否定、查否的,在下一轮巡察中,组长任命为副组长、副组长任命为联络员,跟随排名在前的巡察组跟班学习,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这一规定无疑给每位巡察干部都打了一剂“强心针”。
据悉,该《办法》受到南阳市委巡察机构领导肯定,市委巡察机构通过内部刊物,刊发至各县(市、区),供各地巡察机构交流学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巡察考评体系,通过评学互促,淬炼巡察‘利剑’、锻造巡察铁军,为推动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西峡县委巡察办主任刘保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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