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报)
作者:  王秀云

公告

依据南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镇平县宏武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开发的华夏玉都项目A07号楼1单元119户,合同号15867797,本合同一式2份。B02号楼1单元120户,合同号2101162548,本合同一式6份。B11号楼1单元102户,合同号2101200732,本合同一式6份。C02号楼0单元107户,合同号2101204890,本合同一式6份。C11号楼1单元112户,合同号2101201079,本合同一式2份。

镇平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