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家事”亦是“国事”
陈明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对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并强调要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
我国历来注重家庭教育在培养孩子方面的关键作用,但不少人是在还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充分准备就当上了父母,缺乏育儿经验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于是,或宠爱溺爱,或放任自流,或暴力相向,信奉“不打不成才”……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教育依旧处于滞后、模糊以及蒙昧的“家务事”状态,因家庭教育失败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案例屡见不鲜。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一个终身“职业”,其言行举止时刻都在对孩子产生着深远影响。家庭教育既是家庭大事,也是社会重担,家教乱象中既有家庭教育缺失等微观问题,也有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以及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宏观问题,亟待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同心协力,开出良方。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制定一部专门调整家庭教育关系、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的家庭教育法规,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将家庭教育由过去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打破了家门的“私事”阻隔,厘清了现代家庭教育的认知与界限,还规定了家庭、政府、社会及企业在参与家庭教育的各方权责,明确工作机制,匡正错误、落后的家教观点,促进现代教育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催生了教育观念的大变革。
《家庭教育促进法》重新建立起家庭教育和国家教育两者之间的紧密连接,以国家教育意志来规范、促进和引领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配合以学校教育为代表的国家教育。同时,也将让家长意识到并且承担好自己的教育责任,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教育生态圈,使之成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