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注意!
注意!
注意!
即日起
我县将启用电子警察
对部分车辆闯禁行行为抓拍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健康,营造城区宜居环境,经县政府批准,即日起执行《镇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县城主城区道路实施部分车辆禁限行管理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镇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县城主城区以下道路,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
(一)原限行范围:207国道以东(不含207国道),杏山大道以南(含杏山大道),将军路以西(含将军路),平安大道以北(含平安大道)的城区范围。(已启用电子警察抓拍)。
(二)新增限行范围:玉源大道以东(含玉源大道),207国道以西(不含207国道),建设大道以南(不含建设大道),312国道以北(不含312国道)的城区范围;竹园路全段;312国道以北(含将军路南段、新华路南段、健康路南段、紫金城路南段,不含312国道)。(即日起启用电子警察抓拍)。
(三)限行车辆:大中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以及未达到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老旧车。
(四)限行时间: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上述禁限行车辆,禁止在禁限行的区域范围内行驶。对于涉及民生,确实需要在禁限行的区域范围内行驶的货车,向镇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到县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方可进入禁限行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镇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14日
请广大驾驶员和行人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杜绝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
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
为镇平交通文明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镇平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