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天都成为“交通安全日”
陈明磊
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意在提醒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礼让出行,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车自身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如果发生事故,驾乘人员的头部易受到较大伤害,在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约有80%为颅脑损伤致死。科学研究表明,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可以说,佩戴头盔是守护安全的最简单措施,也是保护生命的最后防线,千万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自公安部发起“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都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事实上,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保命之举”,也是“依法行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尽管对于电动车骑乘人员在骑乘中也要佩戴好头盔并没有强制性法律规定,但各地通过立法规范此行为已经引起重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地方性法规管理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戴头盔;《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强制要求骑电动车上路,必须佩戴头盔;我市也在11月26日开展中心城区文明交通严管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行为……
交通安全无小事。重视交通安全不能仅停留在一年一次的“交通安全日”,而是要多措并举,建立起长效机制,久久为功。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增强应急避险技能,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把外在的规则之治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行动,从根本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做文明人、行安全路”,文明意识还需加强,安全警钟更要长鸣,不仅要持之以恒、多措并举、从严管理,也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交通安全观念,培养交通安全理念,增强应急避险技能,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将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意识植根心底,让每一天都成为“交通安全日”,共同守护交通出行的“平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