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岁老太有五个子女,却无房居住、无人照顾 法庭开到村部 赡养自有公论
89岁老太有五个子女,却无房居住、无人照顾
法庭开到村部 赡养自有公论
本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魏旭倩)11月1日,记者从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溧河法庭法官在宛城区黄台岗镇范蠡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宋老太的生活居住问题终于有了着落。
现年89岁的原告宋老太共生育五个子女,宋老太一直与小儿子苗老四生活。今年5月份,苗老四因病去世,宋老太也因此落入了无房居住、无人照顾的困境。次子苗老二已于2015年病逝,如今还有苗老大68岁、苗老三58岁、苗五妹52岁三位子女,但这三位子女都不愿承担赡养责任,宋老太只能暂居在侄子宋某家中。该村村委会了解到老人的困境,曾多次联系宋老太的亲人进行调解都没有结果。今年6月1日,宋老太无奈之下将三个子女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
溧河法庭法官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向三位被告送达开庭传票,但苗老三在外打工无法取得联系,其家属拒不配合,于是法官将送达公告张贴在了原被告所在的村组。随后法官了解到,宋老太侄子因家庭原因无暇照顾年老多病的宋老太,于是找到苗老大和苗五妹进行沟通,经耐心调解,苗老大最终同意让宋老太在案件审理期间在其家中居住,由苗老大和苗五妹二人轮流照顾宋老太生活起居。法官考虑到该赡养纠纷案件在村中影响甚大,便将开庭地点定在了该村的村部大院。
庭审现场,苗老三仍然缺席,面对旁听群众的指指点点,苗老大和苗五妹羞愧不已,当场明确表示会履行赡养义务,并提出,宋老太在苗老大家中居住,苗老大会尽心赡养其母亲;苗五妹因远嫁,每月按时给付宋老太赡养费,宋老太的生活居住问题终于有了着落,法庭也将对苗老三逃避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