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通讯员张廷珍 尹超峰)自全市开展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以来,内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执行“13710”工作制度,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具体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强化督导落实。截止9月22日,辖区内两条高速公路沿线7块落地式广告设施已全部清理完毕。
拆除
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南阳市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及市交通执法支队、县交通运输局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
严格排查登记。由各中队负责人带队,逐路逐段排查沪陕高速、内邓高速两侧100米内未经批准设置的塔式和落地式广告设施,按照“一设施一档案”要求,建立详细的排查档案,大队负责人实地复核结果,并及时将排查结果汇报至县交通运输局。
回访
强化督导落实。严格按照内乡县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议要求,根据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清单,多次到湍东、灌涨、赵店各乡镇政府沟通,督导任务拆除进度,现场监督清理相关设施,确保“零遗漏、零事故、零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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