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假期消费擦亮眼 保留凭证好维权
作者:  于欢

中秋国庆将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假期消费擦亮眼  保留凭证好维权

 

本报记者于欢 通讯员杨丰润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食品、旅游等消费又将迎来高峰期,购物、聚餐、旅游等将成为消费热点。9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阱。

合理安排出行  勿忘疫情防控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不少人计划在此期间回乡探亲、外出旅行或与亲朋聚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中秋、国庆假期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的城市。如外出游玩应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切勿冒险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自觉遵守旅行目的地、景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选择旅行社要选择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不可轻信个人推介,并与个人约定和付款。同时要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吃、住、行的标准、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避免“隐性”消费、强制消费。

正规渠道购物  拒买“豪华”月饼

中秋节临近,各大商场中秋月饼销售进入旺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具有清晰标识的月饼食品,并应留意商家的信誉度和市场口碑,细看品名、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主要成分、QS标识、保质期及保存方法等。切勿购买“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月饼,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豪华”高价月饼。

节日期间,许多商家为盈利会推出各种促销、返利活动。因此卡消费者参与活动时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虚假打折,留意优惠券、折扣券等是否设置附加限制条件。不要轻信商家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如双方对商品或服务有特殊约定,务必让商家将约定的内容准确、详细地写进书面合同,并保存好相关票据作为维权凭证。

假期外出就餐  注意食品安全

外出就餐时,一定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饭店就餐,事前详细了解收费标准,防止饭店强制消费、高价消费,索要和保存好消费票据;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切忌暴饮暴食。如餐后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

网上购买商品  选择正规网站

假期也是网络购物的高峰期,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正规网站或者知名品牌厂家的官方网站。在网络购物选择无理由退货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限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网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