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的1、2、3、等数字和类似“取消了”“提高了”等字眼,是为了予以段落区分便于编辑查看。见版时可都美化删减。)
提高贷款额度,取消了职工联保贷款担保方式,贷款不用出具收入证明,提取公积金更快捷……
公积金新政,条条变化关乎你我他
本报记者 于欢
核心提示
9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四届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南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南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组组数据振奋人心,一项项新规为民谋利,彰显了相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支持南阳房地产业发展的信心和担当。
公积金惠及市民住房问题,本报特解读此次会议内容,以飨读者。
看亮点
“十三五”末期,全市提取额增长了11.8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25.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74.19亿元,个贷率比“十二五”期末增加了13.73%。
截至6月30日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2.91亿元,新增缴存单位248个,新增缴存职工2.87万人,同比增长74.31%;制度覆盖面79.48%,同比增长11.43%;累计归集337.19亿元,归集余额 200.55亿元;办理住房贷款4707户,同比增长46.81%,发放住房贷款15.14亿元,同比增长43.64%;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43276人,金额9.76亿元,资金使用率达75%以上,创历史新高。
看荣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实行的归集集中统一管理、贷款集中统一审批、资金集中统一支付核算的“三个集中统一”管理模式,采取闭环管理,消除条块分割,这一管理模式被省住建厅誉为唯一的“南阳模式”。
看变化
引进国内先进的公积金管理“G”系统,不断发挥“G”系统潜能,探索“同城通办”,实现“全市统办”,转变自主核算模式,资金监控周期由“月”转变为“日”,支付核算周期由“周”转变为“时”,审批发放周期由“日”转变为“分”,提取到账周期由“日”转变为“秒”;
自建“12329”热线服务平台。精选大厅前台综合柜员轮流接听电话,提高了解答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清理各类“模糊条款”,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
加快推进“即时办”。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流程再造,对缴存、提取、贷款事项全面梳理,对业务流程进行拆分、再造、整合,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量化,业务事项由30个大项细化到44个子项,其中38个子项实现了即时办理;
稳步推进“一证通办”。涉及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启封以及汇(补)缴、基数调整等7项业务实现了“一证通办”;
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在13个县区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审批,打破业务受理时限和地域空间限制,实现了7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跨地区通办,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看新规
贷款管理办法取消的部分:
1、取消了“装修自住住房贷款”的条款
2、取消了采取“职工联保”贷款担保方式的条款
3、取消了“出具收入证明”的条款
4、取消了“借款人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须在贷款满一年以后办理;提前部分还款的,需一次性偿还贷款余额的20%以上”的条款
贷款管理办法增加、变动的部分:
1、提高了“贷款额度”。“根据缴存人数确定贷款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不论单人还是双人缴存公积金,贷款额度比2017年分别提高了10万元。
2、增加了“根据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和“设定最低起贷点”的条款
3、增加了“先提取公积金,再申请贷款”的条款
4、增加了“适时调整贷款额度”的条款
5、增加了“组合贷款”的条款
6、增加了“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条款
7、增加了“贷后变更业务”的条款
8、增加了“法院不得扣划公积金账户资金”的条款
9、增加了“贷后无故停缴、收回全部贷款”的条款
10、增加了“房地产企业履行担保责任”的条款
11、增加了”建立诚信黑名单”的条款
公积金提取办法修订内容:
1、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由固定的18%,调整为10%-24%区间内自主确定
2、细化了符合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及异地转移情形及办理程序
3、办理公积金缴存及提取业务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
4、拓宽业务办理渠道,增加了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