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法制化营商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能量 ——专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长义
作者:  陈琼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能量

——专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长义

本报记者陈琼

优化营商环境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对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再动员和部署。

“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为推动南阳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9月5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长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

    关于对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薛长义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了号召,要求提振精神、全力以赴,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翻身仗。作为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南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当好金牌店小二”、企业“法治服务员”,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检察机关如何立足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薛长义认为,检察机关要坚决牢固树立“产业为基、企业为根、项目为王、转型为纲、创新为要”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完善服务保障企业的新方法,在办好案件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依法全面履职中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入开展狠抓新司法理念转变专项活动,摒弃“坐堂问案”“就案办案”的做法,坚持能动司法,坚持问需于企,确保帮到点、扶到位。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积极落实上级院规范办理涉企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和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各类犯罪,着力维护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的惩治力度,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支持保护企业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持续推进涉企“挂案”清理等专项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着力纠正违规立案撤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合法财产等问题。加强对涉企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持续推进专项监督活动,惩治虚假诉讼,加强对涉企案件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错误执行的监督,持续开展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枉法裁判等侵犯企业家权益、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一般行政违法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行政责任拔高为刑事犯罪,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认真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依法慎重处理。

谈到下一步检察机关如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薛长义说,要紧紧围绕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工作安排,深入分析研究,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法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实细化服务保障举措。充分发挥两级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做实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成立专业化办案组,一体负责企业涉罪案件的打击、监督、预防和保护。对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办准办好办出效果。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遵守司法办案纪律,严格按照最高检“六个严禁”有关规定,做到“三不、两慎重”,依法科学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