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今年继续提高 个人缴费提高至320元
作者:  于晓霞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今年继续提高

个人缴费提高至320元/人

 

本报讯(记者 于晓霞)9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也提高到320元/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费,另一部分是在前者基础上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此次筹资标准中的两部分同时提高,主要是为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有关文件明确了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两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扣除自费费用和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部分后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