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网评 | 爱犬闯祸 主人担责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南阳网网评 | 爱犬闯祸 主人担责
作者:  陈向阳

爱犬闯祸  主人担责

陈向阳


  先来看几条近几个月因狗闯祸屡成热点的新闻:5月,江苏扬州一市民出门遛狗未按规定牵绳引发事故,导致宠物狗被机动车撞死,结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月,重庆一市民未牵绳遛狗,造成李某受惊吓摔倒,身体多处骨折,被判赔偿李某损失9.8万元。8月,湖南长沙一市民未牵绳遛狗,导致一辆轿车受损,被判赔偿车辆维修费4837元……

  以上案例,具有很好的警示和启迪效应,让大众了解养狗者需要承担的看护责任,否则,一旦导致不良后果将得不偿失。

  一个文明的社会,乃是包容度很高的社会,也是自由与责任关系对等的社会。市民有养狗的自由和权利,但同时也应承担文明养狗的责任,管好自己的爱犬,养成文明遛狗的好习惯,约束犬只行为,防止犬只伤人,这是最基本的养狗规则,也是养狗人对社会的义务。

  狗患问题,最终都是人的问题。因养狗人的违法行为,酿成爱犬受到伤害,还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而更悲伤的是,若造成他人有损失的,还必须依法赔偿他人的损失。既伤心流泪又自掏腰包,这都是遛狗不拴绳的直接后果。换言之,文明养狗不是一句空话、套话,不遵守规则养狗,自己最终也会被反噬。不文明养狗,是爱还是害,一目了然。

  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遛狗不拴绳”属违法行为。养狗人违法在先引起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于法有据,理所当然。法律不是儿戏,爱养狗的市民必须“依法养狗,文明养狗”,时刻做好安全防护、环境卫生及防疫等措施,让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始终能控制在主人手中,不闯祸、不伤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交通安全事故。即便因意外,宠物狗受到伤害,因为是文明养狗,主人便不会承担事故责任,也能获得相应赔偿,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底,爱养狗的市民要遵守相关法规和社会公德,依法文明饲养,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遛狗时切记拴绳出门。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