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接触式诉讼
本报讯(记者郝春城)8月3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倡各诉讼参与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切实保障各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生命安全、诉讼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提倡各诉讼参与人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通过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办理立案、交费、调解、网上阅卷等诉讼事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的案件,原则上应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具体开庭时间、方式等由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参加诉讼的,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查询承办法官联系方式申请延期审理;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或律师因上诉期、申请再审期、申请执行期等期限即将届满,急需立案的,可拨打相关窗口电话说明情况,与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因客观原因,确需到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和南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体温正常(≤37.2℃)、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外地来宛人员还必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进入大厅等候办事的群众,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通知从8月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