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8号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