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感悟
——苟不教 性乃迁
县委第一巡察组 李 红
2021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按照县委安排对淅川县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我有幸参与到这次巡察工作中,对检察院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但是感受最深的却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了解。
淅川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4人,提起公诉102人。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批准逮捕68人,提起公诉87人。”没有想到在一个小县城、在自己的身边有这么多关于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忍不住在百度搜索栏输入了“未成年人案件”的字样,搜索出来的结果有81300000条。其中一条结果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4569人,送审查起诉383414人,相应数据连续下降几年后,在2018年、2019年呈现出上升趋势。”触目心惊,作为孩子的母亲,心痛和惋惜的复杂感情萦绕在我心间,孩子是生命的延续,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人生初阶段便遭遇各种问题和不测,这个现状是让人担忧惆怅的。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环境以及教育等都可能是青少年犯错的原因。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世之质文,随教而变。父母在孩子幼年时代始终扮演着双重角色:即既是孩子安全生存的保护者,又是人生启蒙的向导。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了健康的细胞,才能有健全的肌体,细胞有病,就会引起肌体发病。古人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齐家、治国、平天下”观点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每位家长做好优化儿童心灵的工作对安定社会,安定国家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
这次在检察院的巡察让我认识到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性;让我认识到检察工作绝不是简单的审查立案,起诉批捕,他要有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让我认识到巡察工作对于我个人来说有很特别的意义,他不断引导着我去接触不同的单位熟知不同的业务,更是引导着我不断的扩充自己的世界观,完善自己的价值观。巡察事业绝不是巡察工作本身,最终是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主要责任在家庭,但也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在此我想号召大家“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祖国的未来贡献一份力量。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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