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酒驾误区,可别再闯了
“醉驾入刑”已10年,但仍有诸多承载自己和他人生命却又麻木不仁的酒驾、醉驾司机们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不过除了明知故犯的,还有一部分司机对酒驾、醉驾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需要引起警惕。4月25日,记者采访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办,选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你梳理关于酒驾、醉驾认识上的误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别再犯这样的错误。
交警在夜查过往车辆
被查时当面喝酒 能逃避处罚?
“被交警查酒驾时,马上拿出酒来喝,交警就判定不了之前是否喝酒,这样就能逃过被查酒驾”。这是网络上流传的段子,不过现实中真的有人当真。
案例:2020年7月23日晚上8时,西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在县城区开展夜查行动。驾驶员王某、杨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当场查处。因不配合现场检测,执勤交警带他们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到达医院后,两人居然把护士用来消毒的“络合碘”当成酒精喝了起来,试图逃避处罚,幸好民警眼疾手快,一瓶络合碘才没让他们喝完。后经观察,两人都无大碍。经血液检测,王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8.1mg/100ml,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2.9mg/100ml,两人都达到醉驾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和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误区:交警在平时执法过程中,确实有不少人认为,酒驾被查赶紧喝酒,这样,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时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也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酒驾,然后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可以脱罪了。
交警普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警告诉记者,早在2013年12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明确了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酒驾被查闯卡一走了之?
交警查酒驾,常有这样的场景,有司机看到前方设卡,要么急忙掉头逃跑,要么一闯而过,且不说慌不择路逃跑的危险,闯卡妨碍公务还会罪加一等。
案例:2019年2月16日晚上,桐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埠江中队在辖区中兴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牌号为粤SJ6***号的黑色宝骏轿车进入检查区域,执勤交警示意该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人不仅未停车反而猛加油门倒车,倒车过程中,把停在路边的一辆三轮车撞倒滑行10米以外,接着猛打方向再次倒车过程中,又撞向停在路边的警车。将车辆拦停后,交警将驾驶员郑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血液内乙醇含量118.3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事后,因涉嫌妨害公务和危险驾驶罪两项罪名,郑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误区:有的驾驶人通常认为,只要不让交警当场抓住,能跑则跑,即便交警随后找到自己,酒驾违法证据已经不存在了。
交警普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办交警告诉记者,2013年12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任何闯卡车辆,即使事后被查获时酒驾等违法证据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更严重的妨害公务罪在等着驾驶人。驾驶人遇到交警例行检查,应当停车积极配合检查才是唯一明智的选择。
酒后不能开车就骑电动车?
如今几乎人人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不允许的。可是有一个很具争议的话题就是喝酒后骑电动车违法吗?
案例:2020年9月12日凌晨,内乡人胡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车祸导致其鼻梁骨、脊椎骨骨折,面部、身体多处擦伤。经抽血检测,胡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52.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误区:有些人认为只有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才够得上酒驾,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违法。
交警普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办交警解释,对于两轮电动车,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具备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自行车才属于非机动车。
关于非机动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一)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二)醉酒驾车的……
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可以约束至酒醒。
如果驾驶人所驾驶的车辆超标,经鉴定后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分别按照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进行处罚。
“隔夜酒”到底算不算酒驾?
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开车肯定没事,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
案例:今年2月19日下午3时44分,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在县城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路口,几个绿灯亮起仍不见车辆行驶。交警上前发现驾驶人正在酣睡,疑似酒后驾车。经检测,驾驶员郑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8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交警了解到,郑某是头天晚上在家中喝了酒,次日他认为自己酒后已经10多个小时了,于是自己驾车上路,没想到在等红绿灯过程中睡着了。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误区:认为中午喝了酒晚上开车或者晚上喝了酒次日早上再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殊不知这极有可能是“隔顿酒驾”或“隔夜酒驾”,一旦被查也难逃法律严惩。
交警普法: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是否酒驾,是以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依据,并不会考量饮酒的时间。经相关部门实验,一名健康的成年人,每小时身体能代谢的酒精量为5g~7g左右。由于个体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对于酒后隔多久开车测不出酒驾这一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结果。一般而言,人饮酒后8至12小时,酒精在体内的含量将大大降低,24至48小时会完全挥发。这就意味着,驾驶人在大量饮酒后,最好相隔24小时后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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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少能达到酒驾、醉驾标准?
酒驾标准:80mg/100ml>酒精浓度≥20mg/100ml
醉驾标准:酒精浓度≥80mg/100ml
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全媒体记者 杨青晓 文/图)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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