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
扎实开展重点案件初评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徐昌明 刘乐)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入查纠整改阶段以来,邓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初评工作。
该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初评工作的通知》,对重点评查的五类案件的评查方法、内容及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由院教育整顿办牵头,综合业务部组织,各业务部门、检务督查部门联合成立评查组,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与。对所评查的案件适用回避规定,采取交叉评查的方法“一案一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司法问题,逐案填写《评查表》,并严格按照高检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进行,重点排查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办案人员是否涉嫌违纪违法等内容,分别确定质量等次(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对拟评定为优质、瑕疵、不合格的案件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评查、另行指定员额检察官共同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