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普法为民零距离
作者:  王鸿洋

巡回审判进乡村 普法为民零距离

本报讯(记者 王鸿洋 通讯员 王晶雅)420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县双龙镇宝玉河村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为当地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1912月至202012月,被告人杜某将购买的24个钢丝铁夹放置于自家房后山坡,先后共捕获6野猪、2只麂子和1只狗獾。杜某将捕获的野生动物分别用于食用和出售,非法获利约1600元。今年年初,杜某家中存放的野生动物及钢丝铁夹被当地森林公安民警发现,杜某被传唤到案。最终检察机关以非法狩猎罪对杜某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对野生动物生态资源造成民事侵权,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同时责令被告人杜某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300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教育,针对非法狩猎行为的社会危害、法律后果进行详细讲解,告诫群众要知法守法,尊重生命,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拒绝非法狩猎、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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