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作者:  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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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1).pdf

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公司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声明。

 

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