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公司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声明。
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