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络安全微讲堂丨用户信息泄露,或被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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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网络安全微讲堂丨用户信息泄露,或被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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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许多网站、APP都需要用户实名制注册才能使用。实名制注册,固然给我们使用网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随之而来的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因此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也成为很多人的困扰。
  
  谁该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定?今天,我们就摘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文进行解读。
  
  读者如果遇到此类麻烦,一定要记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条文解读
  
  用户信息泄露,情节严重者或被责令停业
  
  涉及的主要行业: 政府 金融 互联网 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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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解读:
  
  网络运营者对于个人数据在使用、交换、交易过程中都要合法。确保个人数据在使用共享时不泄密,又能被充分利用,网络运营者应该对于个人信息有专门的安保措施,需要持续加强数据库的安全防护。监控来自内外部的数据不安全成为关键。
  
  法律责任补充:第六章第六十四条,对于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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