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两个月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0.03亿元,同比增长31.9%
全市消费市场实现“暖开局、开门红”
本报讯(记者陈琼 通讯员袁兴状 薛寒)3月19日,记者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2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0.03亿元,同比增长31.9%,增速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完善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大商超、专卖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货源充足,促销活动丰富多彩,尤其是春节期间,居民消费意愿强烈,消费品市场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实现“暖开局、开门红”。
从企业看,限上贸易企业高速增长,引领消费作用突出。1-2月,限上贸易企业零售额达到52.99亿元,同比增长45.5%,增速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限上企业零售额增速比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出13.6个百分点,与2019年没有疫情的正常年份相比,增速高出35.2个百分点,对消费市场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从商品类型看,刚需类商品销售大好、弹性旺盛。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大好。1-2月,受春节“礼尚往来”风俗影响,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大好。全市限上企业粮油、食品类实现零售额4.62亿元,同比增长17.1%;烟酒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84亿元,同比增长46.3%;饮料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32亿元,同比增长18.1%;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1.40亿元,同比增长36.6%。基本生活类商品持续增长,仍然是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市场主要增长点之一。
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喜人。传统的文化消费向智能文化消费转化,特别是一些智能化的小家电、智能手机、高科技电子产品等广受消费者欢迎。1-2月份,全市限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书报杂志类实现零售额0.57亿元,同比增长148.5%;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1.98亿元,同比增长70.1%;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0.65亿元,同比增长55.3%;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实现零售额0.67亿元,同比增长53.7%。消费升级类商品高速增长,对推动全市社会消费市场高速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从城乡看,城乡消费市场同步回升,城镇增速好于乡村。1-2月,全市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8.25亿元,同比增长45.6%,增速比2019年同期提高33.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91亿元,同比增长39.0%,增速比2019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城镇消费品市场恢复明显好于乡村消费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