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园玩耍时受伤 学校被判承担责任
小学生校园玩耍时受伤
学校被判承担责任
本报讯(记者王延娟 实习生刘玉杰 通讯员王阳)3月16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在南召县淯阳实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发生在南召县城关镇某小学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该校9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
法官为孩子们宣传法律知识 通讯员张森摄
近年来,校园欺凌、意外伤害等事故在学校时有发生,如何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引起了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此次审理的案件中,原告邵某就读于南召县城关镇某小学,上学期间在和同学玩耍过程中摔倒致头部受伤,经诊断为颅内感染,脑外伤后综合征。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城关镇某小学及保险公司诉至南召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王延娟摄
庭审现场,参与旁听的师生们全神贯注、认真观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决南召县城关镇某小学赔偿原告邵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7522元,该责任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校方责任险限额内承担。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吴丰成结合该案和学生们的特点,以案普法宣讲法律知识,解答学生相关法律问题。他告诫同学们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
同学们听后纷纷表示,巡回审判普法活动不仅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庄严的审判现场,更让他们学习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以后他们要好好学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