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征收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公 告
焦克淑及房屋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
因宛城区东关街道向阳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需要,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因无法直接向被征收人送达评估报告,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所有被征收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项目工作指挥部(都市新城2号安置楼一楼,联系电话:0377-63220088)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房地产评估报告》后10日内向河南宏基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当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日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评估报告编号 |
1、 | 焦克淑 | 豫宏房估字(W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