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禁燃禁放护蓝天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禁燃禁放护蓝天
本报讯(记者高雪 特约记者朱振华 通讯员崔岚峰)“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你行政拘留。”2月17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新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打掉了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门店,依法将王某某行政拘留。
自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突出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和重要时节、重点场所,切实抓好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并取得明显成效。共出动宣传车10辆,发放宣传标语10000余份,挂宣传横幅1000余条。截至2月18日,共办理相关案件11起,其中行政拘留8人、行政罚款3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00余(挂)卷。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公开曝光。请广大市民,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切勿燃放、买卖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