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晚报)南阳将再建两处省级湿地公园
南阳将再建两处省级湿地公园
本报讯(记者陈琼)1月4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全省27处湿地公园近日获批开展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其中,我市西峡县鹳河、方城县甘江河上榜。
据悉,设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是我省湿地保护的重要方式。湿地自然保护区重在保护,湿地公园可以在优先保护的基础上开展合理利用,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按照要求,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单位将建立管理机构,完成湿地公园立桩标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保障机制。
湿地公园不允许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等;不允许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不允许商品性采伐林木;不允许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