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遭遇延期 业主如何索赔
作者:  陈向阳

家居1.jpg家居2.jpg装修遭遇延期    业主如何索赔(主)


专业人士:可签补充协议并用民法典来维权


本报记者    陈向阳   文/图


       

新年乔迁新居,本是不少业主的规划。然而,元旦已过,新居的装修却迟迟不能完工,使得一些人的愿望落空。按照常理,业主可以获得延期赔偿,可事实是,很多装饰公司出具的合同中并没有相应赔偿条款,当装修遭遇延期,业主的自身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对此,有专业人士提醒,对于装饰公司提供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业主可与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并用民法典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来为自己维权。




索要赔偿金   其实有点难


        

原打算辛丑牛年春节在新居里过,而现在距春节仅剩30多天,装修施工才完成一半多一点,“入住计划肯定泡汤了,春节前能把基础装修搞好就不错了。”昨天,新居位于城区文华新天地的郭先生向记者大吐苦水。原来,郭先生的装修去年9月份就已开始,而这之后工地上往往只有一两个工人,还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虽屡次催促装修监理,但效果均不明显。

    

眼看工程出现延期,郭先生便想索要延期违约赔偿,却被“拒绝”。“合同中没有这一条,何况我们签的是半包合同,瓷砖、洁具、橱柜等主材都是业主自己提供,工期很容易受到材料进场时间的影响。有时候材料不能及时到位,工人就会被派到其他工地去,这在行内是正常的事。”装修监理这样向郭先生解释。

     

据记者了解,家装遭延期的情况每年春节前都比较普遍,在很多业主看来,工期拖延十天半个月已算正常,而在工期被拖延后,真正去索要违约金的更是少之又少。不少业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又考虑家装后续保修还要找他们,不想在这上面过多纠缠弄得不愉快。




合同有漏洞   责任不清晰


     

“装修延期不仅暴露一些装饰公司在工程施工方面存在管理松散的问题,而装修合同上这方面的约束责任不清晰,也成为少数公司不按约定如期完工的原因之一。”市房产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发展科科长鲁晓如是说。据了解,业主签订装修合同时,一般都采用装饰公司出具的合同范本,而在这类合同范本中,往往只有针对工期的约定,而对施工延期的违约责任则并不完善。记者在某装饰公司的装修合同上看到,关于施工期的约定,除了起止日期外,仅仅约定“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增加项目以及出现由于天气、水电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的情况,双方进行协商将工期相应顺延。”而对于延期违约金,则只字未提。

       

在采访中,一些装饰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看法。他们大多表示,施工延期也不是公司故意为之,但工人紧缺早已是不争事实,而且一时很难缓解,很多时候也是身不由己。而这样的说法却难以得到业主的认可,曾经遇到过家装延期的刘女士就认为,明明知道工人调度已非常紧张,但装饰公司依然在到处揽活,导致工人更加紧缺,工程延期便成家常便饭,装饰公司的管理也因此陷入恶性循环。

     

面对装修施工频频延期的状况,业主应该如何应对?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黄宗幸提醒,家装合同是业主和装饰公司双方协商而成的,对于装饰公司所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不利于自己权益保护的条款,业主应及时提出并协商予以修改补充。对未在其中提及延期赔偿等问题的合同,业主可与装饰公司签订一份《补充条款》,再对工期延误等违约行为进行约定,约定因装饰公司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给予的相应赔偿。他特别强调,民法典已经施行,其中规定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法律的保护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那些“霸王合同”“霸王条款”必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图片说明:温馨典雅的居家环境